在刑事案件中,是否能取保候审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嫌疑人本人最关心的问题,是不是只有在侦查期间才能申请取保,逮捕后就不能取保了?还有刑事拘留多久后才能开始申请取保?
回答以上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取保的条件,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取保?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取保条件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有权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显然,只有在侦查期间才能申请取保的说法不正确。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是可以申请取保的。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取保,一般而言,自被羁押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上一篇:电话诈骗最新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