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服务(年费人民币18000元)
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服务口头咨询;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3、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类法律文书;
4、应顾问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上门法律服务(每服务年度以4次为限);
5、就内部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意见;
6、就外部法律服务出具律师函(每服务年度以5次为限);
7、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按上海市律师收费指导价格标准的80%计收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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